第七届全国老将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
  2005年6月4日-5日。
二、地点
  山东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东城)(东三路489号)。
三、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田径协会,体育总会,老年体协或各行业体协。
四、竞赛项目
  (一)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
  (二)跳远、铅球;
  (三)5000米竞走;
  (四)4 × 400米接力,每队四人( 40、50、60、70岁各年龄段1人,其中有女运动员1人)。
五、组别年龄
  (一)男子:
  l组:40-44岁  2组:45-49岁  3组:50-54岁
  4组:55-59岁  5组:60-64岁  6组:65-69岁
  7组:70-74岁  8组:75-79岁  9组:80岁以上
  (二)女子:
  l组:35-39岁  2组:40-44岁  3组:45-49岁
  4组:50-54岁  5组:55-59岁  6组:60-64岁
  7组:65-69岁  8组:70-74岁  9组:75岁以上
六、参加办法
  (一)由地方田协、体总、俱乐部、行业体协、老年体协组队报名。
  (二)运动员年龄以出生年度计算,如有争议,以身份证为准。
  (三)各队必须保证参赛运动员有两年以上锻炼基础,并持有近期健康证明、身体状 况良好。比赛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事故责任自付,所需费用全部自理。每名报名者必须填写 参赛运动员声明。
  (四)由承办单位提供不同档次的饭店,各参赛单位可自行与各饭店联系食宿、交通等事项,费用自理。
  (五)报名费:每人可报二项,另可报接力。第一项3O元,第二项ZO元。
七、竞赛办法
  (一)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02》及2004-2005修改部分执行。
  (二)运动员要佩戴统一编发的比赛号码。
  (三)各组各项按成绩录取名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1、每组各项录取前8名,名次相同者,年龄大者名次列前。
  2、每组各项报名人数不足8人时,则按报名人数减1录取,余类推。5000米每组在20人以上按1/2录取。每组各项如只有1人(队)参赛,不进行比赛、只作测验。
  3、按个人达到全国业余田径锻炼等级标准计取各单位团体总分。达一级标准计3分,达二级标准计2分,达三级标准计1分,录取团体前八名。
  (二)奖励办法:
  l、个人获第一名颁发金牌、第二名颁发银牌、第三名颁发铜牌,4—8名按成绩发名次证书。
  2、团体前六名各颁发奖杯一座。
  3、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发给大会纪念衫。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于5月10日前将报名单打印二份,并盖单位公章用传真或快递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和山东省东营市东三路512号东营市文化体育局竞赛训练科收。
  2、保险费(每人5元)、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费到赛区报到后交东营市文体局竞训科。
  3、带有近期照片的档案表,以及住宿自愿选择表随报名单一起寄往赛区。
  (二)赛区联系:山东省东营市东三环路512号东营市文化体育局竞训科。
  联系人:王长玲 电话:0546-8309475、7998796,传真:0546-8309475。
  邮编:257091。
  (三)报到:各参赛单位于赛前2天(6月2日)报到。报到地点:山东东营黄河大酒店(山东省东营市东城南一路1206号,东营体校南邻)。   
十、裁判员和仲裁
  由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指派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等5人参加工作, 其余由承办单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1999〕153号)选派。
十一、未尽事项由承办单位于赛前45天发补充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田径协会。
补充通知:
  
1、报到路线:(1)东营火车站下车乘坐103路公共汽车到市人民医院下车,西行500米即到。(2)东营长途西站下车乘坐垦利-公交西站到“市供销商场站”下转乘103路公共汽车到市人民医院下车,西行500米即到。(3)东营长途东站下车乘坐103路公共汽车到市人民医院下车,西行500米即到。(从西城打车到东城出租车费不高于20元)
  2、为了保障参赛者的生活和身体健康,大会将统一安排食宿,收费标准见“食宿自愿选择表”,交通费自理。
  3、技术会议在6月2日下午3:00时召开,会议地点另行通知。由各单位指定代表参加,宣布有关竞赛事宜,发放竞赛秩序册、参赛证件及号码布,请准时参加。
  4、各队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5、承办单位为参赛运动员实行集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交5元,保险额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