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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中国田径协会
二、承办单位:杭州市体育总会、杭州下城区体育总会
三、竞赛日期:2007年5月16日至18日
四、竞赛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
五、竞赛项目:
(一)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
(二)跳远、铅球、跳高、三级跳远;
(三)5000米竞走;
(四)女子4×400米接力,每队四人(同年龄段);
(五)男子4×400米接力,每队四人(同年龄段)。
六、组别年龄:
(一)男子:
1组:35-39岁 2组:40-44岁 3组:45-49岁 4组:50-54岁
5组:55-59岁 6组:60-64岁 7组:65-69岁 8组:70-74岁
9组:75-79岁 10组:80岁以上
(二)女子:
1组:35-39岁 2组:40-44岁 3组:45-49岁
4组:50-54岁 5组:55-59岁 6组:60-64岁
7组:65-69岁 8组:70-74岁 9组:75岁以上
七、参加办法:
(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体协为单位组队参赛。
(二)运动员年龄以出生年度计算,如有争议,以身份证为准。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两年以上锻炼基础,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每名报名者必须填写参赛运动员声明 。否则报名无效。在运动会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四)参赛运动员在报到时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报到时起至离会日为止),保险费用为:集体报名(8人以上)每人8元、不足8人的每人10元,所需费用全部自理。
(五)承办单位提供不同档次的旅(宾)馆、饭店,请各参赛单位自行与各旅(宾)馆、饭店联系食宿、交通等事项,费用自理。
(六)报名费:每人可报两项,另可兼报接力。第一项30元,第二项20元,接力每人收费10元。
八、竞赛办法:
(一)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06》执行。
(二)运动员要佩戴统一编发的比赛号码布。
(三)如男子60岁以下和女子55岁以下各组报名参加100和200米的人数超过8名,则分组进行预赛,按预赛成绩录取前8名进行决赛。其余各组各项直接分组进行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1、每个年龄组各项按成绩录取前8名(男子60岁以下和女子55岁以下除外),成绩相同时,年龄大者名次列前。
2、在一个项目任一年龄组参赛人数不足8人(含8人)时,则全部录取名称。
3、按个人达到全国田径锻炼等级标准级别计算各单位团体总分,达一级标准计3分,达二级标准计2分,达三级标准计1分。按单位得分之和录取团体前六名。
(二)奖励办法:
1、给个人获第一名颁发金牌、第二名颁发银牌、第三名颁发铜牌,第1~8名发成绩、名次证书。
2、团体前六名各颁发奖杯一座。
3、给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发给大会纪念衫一件。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请将按要求格式填写报名表和声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于比赛前30天寄赛区(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也可以发电子邮件。
(二)赛区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朝晖六区东晖路98号。
联系人:徐文江, 电话/传真:0571-85231769 邮编:310014。
电子邮件:85231769@163.com
(三)报到:各单位于赛前2天报到。报到时交纳报名费,同时办理保险相关事宜。
(四)技术会议:赛前一天召开技术会议(具体事项见补充通知)。
十一、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和裁判员
由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指派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共5人参加工作,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1999〕153号)选派。
十二、未尽事项由承办单位于赛前20天发补充通知说明。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田径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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