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希泉杯”全国田径锻炼系列赛(北京站)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田径协会 庄希泉基金会
二、承办单位:北京市长跑俱乐部
三、协办单位:北京交通大学
四、竞赛日期及地点:2006年9月23~24日北京交通大学田径场
五、竞赛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00米;5000米竞走;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子5公斤,女子3公斤)。
六、组别年龄:(男女相同)
  第一组:29岁以下  第二组:30~44岁  第三组:45~59岁  第四组:60岁以上
七、参赛办法:
  (一)外省市和长跑俱乐部各分会组队报名,不能组队的可以个人报名。
  (二)运动员年龄以出生年度计算,如有争议,以身份证为准。
  (三)参赛运动员要具有一定田径锻炼基础,身体健康者可报名参赛,每个名报名者必须填写运动员声明。
  (四)报名费:每人最多限报四项。第一项10元;第二至四项每项5元。
  (五)运动员参加比赛费用自理。
八、竞赛办法:
  (一)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及其修改部分执行。
  (二)运动员要佩带统一编发的比赛号码。
  (三)按《全国田径锻炼等级标准》规定年龄分组进行比赛。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1、各年龄组各项目按成绩录取前八名,成绩相同者,年龄大者名次列前。
  2、每组各项报名人数不足八名时,按成绩和实有参赛者录取名次。
  (二)奖励办法:
  1、个人获得前八名者颁发名次证书。
  2、比赛成绩达到《全国田径锻炼等级标准》者,颁发由中国田径协会统一签发的等级证书和证章。有4项成绩达到一级标准者,可向中国田径协会申请“田径锻炼之星”证书及证章。
  3、设团体奖。男女团体总分前八名,获颁发奖杯。
  积分办法:
   1按个人达到《全国田径锻炼等级标准》积分计入各单位团体分,每达一项一级标准计9分,每达一项二级标准计6分,每达一项三级标准计3分。
   2各年龄组各项目第一至第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入各单位团体分。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请将报名表、参赛运动员声明,连同报名费于8月30日前交北京市长跑俱乐部。
     联系人:北京市长跑俱乐部金长存、彭立志
     电话:010-62277565、010-51682919 传真:010-6227756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院内北京市长跑俱乐部 邮编:100044
  (二)报到:各参赛单位于赛前2天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