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全国老将田径运动会

一、竞赛日期:2006年6月16日至18日

二、竞赛地点:辽宁省丹东市万隆体育场

三、竞赛项目:
(一)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
(二)跳远、铅球;
(三)5000米竞走;
(四)4×400米接力,每队四人(40、50、60、70岁各年龄段1人,其中有女运动员1人);
(五)增设3000米、跳高、三级跳远达标项目。

四、组别年龄
(一)男子:
1组:35-39岁 2组:40-44岁 3组:45-49岁 4组:50-54岁
5组:55-59岁 6组:60-64岁 7组:65-69岁 8组:70-74岁
9组:75-79岁 10组:80岁以上
(二)女子:
1组:35-39岁 2组:40-44岁 3组:45-49岁
4组:50-54岁 5组:55-59岁 6组:60-64岁
7组:65-69岁 8组:70-74岁 9组:75岁以上

五、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年龄以出生年度计算,如有争议,以身份证为准。
(二)参赛运动员有两年以上锻炼基础,并持有近期健康证明、身体状况良好。比赛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事故责任自付,所需费用全部自理。每名报名者必须填写参赛运动员声明(见附件) 。
(三)报名费:每人可报两项,另可报接力。第一项30元,第二项20元。
(四)参赛运动员须每人交10元保险费,包括意外伤害保险(15,000元)和住院治疗保险(5000元)、意外伤害险(150,000)40元/人,可自愿选择。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1、每组各项录取前8名,名次相同者,年龄大者名次列前。
2、每组各项报名人数不足8人时,则按报名人数减1录取,余类推。5000米每组在20人以上,则按1/2录取。每组各项如只有1人(队)参赛,不进行比赛,只作测验。
3、按个人达到《全国田径锻炼等级标准》计取各单位团体总分。达一级标准计3分,达二级标准计2分,达三级标准计1分,录取团体前八名。
(二)奖励办法:
1、个人获第一名颁发金牌、第二名颁发银牌、第三名颁发铜牌,4-8名按成绩发名次证书;
2、团体前六名各颁发奖杯一座;
3、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发给大会纪念衫;
4、凡达到《全国田径锻炼等级标准》的运动员,颁发给相应等级的证书和证章;
5、本届增设的三个项目,不录取名次,只对达到《全国田径锻炼等级标准》的运动员,颁发给相应等级的证书和证章。

七、北京市长跑俱乐部准备组队参赛,有意者请在5月22日前到总部报名。总部地址:海淀区西直门外北京交通大学西门内,联系人:彭立志,电话:62277565。

八、有关本届运动会未尽事宜,请参阅运动会的竞赛规程。